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
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
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工伤到哪里去做伤残鉴定
根据我国有关伤残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有工伤的员工可以到以下两个地方做伤残鉴定:1、一般可以到伤残鉴定机构也就是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伤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2、工伤员工还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员工可以根据有关部门做出的伤残鉴定报告,向责任人提出索赔。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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