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所称的作品如下:(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范围为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范围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按照作者所在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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