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必须拿户口本吗现在
阴性的婚姻证书法规规定,户口簿并非领取结婚证书的必备文件。
取而代之的是,本人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立户籍证明文件,之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手续办理,值得注意的是,须确保户籍证明开具起算之日起一个月内前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书,否则若超出该期限再次办理,则有可能需要重新开具新的户籍证明。
申请结婚登记者应由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亲自前往任意一方常驻户籍所在地区、县市民间事务管理局(或镇级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若是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是复婚登记的情况,仍需依照结婚登记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二、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为了保障系统性和规范性,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齐聚一堂,带着各自所需的证件,共同前往常驻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民间事务管理局(或镇级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若涉及到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复婚登记方面的问题时,仍然需要遵循同样的结婚登记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双方当事人工人应当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亲手填写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的指导下,签署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处的姓名或者按下手指纹予以确认。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由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声明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只要符合结婚登记的所有条件,便可予以颁发结婚证书。《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有什么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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