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尊重和保护在先权利是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要求在后权利的创设、行使均不得侵犯在此之前已存在并受法律保护的在先权利。侵权不可能产生新的权利。如果在后权利是以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为基础,将可能被认定无效或权利受到限制。因此,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注册产生的商标权,是一种存在于他人合法在先权利基础上的有瑕疵的民事权利。当商标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时,根据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在后的商标权可能被依法撤销。
各国知识产权立法几乎毫无例外地贯彻这一原则。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商标权还是软件著作权都是属于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只不过说两者之间如果发生一些冲突的话,应当是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商标权和著作权冲突的解决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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