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著作权相冲突是有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
第一、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者是作品中具有版权性的部分。
第二、该作品完成日期早于商标注册日期。
第三,主张权利人为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第四,在后商标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第五,商标注册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第六,商标注册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一、商标和著作权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商标的种类以构成要素为标准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等。相应的,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中可能与商标权发生冲突的主要有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建筑作品。
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一是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两种情况。
实际生活中,多为第一种情况,以第一种情况讲解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认定与解决。
二、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在权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权的取得一般为自动产生,商标权的产生则需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
3、在权利的标的物方面,著作权的标的物为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商标权的标的物为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4、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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