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他项权证在哪里办
关于他项权证是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的,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他项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他项权证管理由谁来管
他项权证由银行来管理。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通常是指抵押权利,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想要办理过户手续,要取决于抵押权人是否同意。但对于银行来说如果达不到要求一般是不会同意的。
三、在我国关于他项权证有什么风险
(一)抵押物价值贬损(外部环境的变化、抵押物自身状况变差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二)抵押人是公司并被宣布破产
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有限清偿:国家税收、破产费用、公益性债务,然后是工人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保险费用等等,最后是普通债务。最终有可能导致抵押权人利益受损。抵押人将房屋恶意长期出租——不仅会因为抵押人提前收取租金导致抵押权人利益受损,还有可能使得抵押权人陷入房产讼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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