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武汉现状:武汉对二手房交易,主要征收契税、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其中的个税须按转让所得(房东卖房价格-当初买房价格)的20%征收。目前,武汉在上述征收模式基础上,还可按普通与非普通住宅,分别按二手房交易总价的1%或2%征收。
解读:假设以房东当年以80万元买房,现在以100万元卖房为例,若按总价2%征个税,则税额为2万元,若按差价20%征税,税额将高达4万元。按差价20%征税会带来更高的税负?武汉大学财税专家王德祥教授解释,单就计税方式不一定会带来更高的税负。比如,一套非普通住宅原值为500万元的房屋,若定价为520万,差额计税4万元,总额计税则需10.4万元。他说,《通知》还未明确是否对所有二手房交易“一刀切”,如果是,很多区域内的房屋价格几年可能翻番了,影响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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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20%个税征收的细则内容:包括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解读:征收差额20%个税并非想象那高差额并不等于现值减原值
其实,2005年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征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就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须按20%缴纳个税。但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一直是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总价的1%,一种是按差额的20%。如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就按照交易差价的20%核实征收;如不能提供相关凭证的,普通住宅按照交易总价的1%核定征收,非普通住宅按照交易总价的2%核定征收。5年以上房产,并且是家庭唯一一套生活用房,免征个税。
由于按20%缴纳个税,不仅要提供税务认可的正式发票和正式凭据,而且征税基准的核算比较复杂。所以,从2005年开始,在这多年实际执行中,一直是按总价的1%征收个税,未按差额的20%征收。
若按20%差额计个税,是对其转让净所得额征税。也就是房产收入现值中,要减去房产原值、合理费用、转让税费等费用后的净所得额。并不仅仅是现值减去原值。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贷款手续费、公证费等。同时,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也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上述所有扣除费用,都要提供税务认可的正式发票和正式凭据。
公式为:(房产现值-房产原值-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其它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各项税费)*20%(具体计算方法解释权以税务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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