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著作权的某些权利应当遵循的原则
转让著作权的某些权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2.自愿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5.善良风俗原则。
二、转让著作权有什么特点
著作权转让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著作权的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的载体所有权无关,也就是说著作权的转让,并非作品原件物权的转让。如果转让行为涉及对作品原件的使用,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将该作品原件返还原著作权人或原件的合法所有人。
3.著作权的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严格的区别。
4.著作权转让的权利内容可以有多种选择。
5.转让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应当视为著作人身权同时行使完毕。
6.转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三、转让著作权可以分地域吗
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
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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