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1、菌落总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所得一克或一毫升检样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
2、大肠菌群。包括大肠杆菌和产气杆菌的一些中间类型的细菌。
3、致病菌。能够引起人们发病的细菌。
食品安全标准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即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ality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QS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的简称,是国家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一种行政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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