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加班费辞职给赔偿吗
公司不给加班费辞职给赔偿,加班费也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的范围内,不支付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
加班工资一般是按基本工资而不是全额工资为基数算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相应的倍数计算的。而如果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对工资有约定,则应当按照不低于所约定的工资标准去确定加班工资,即此时加班工资不一定按基本工资计算,而按照约定的计算。若没有约定,则加班工资通常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至少也是基本工资计算。
三、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被迫离职吗
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被迫离职,用人单位如果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员工是可以随时离职并且不用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报告的。如果公司仍不支付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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