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中的劳动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责支付赔偿;如果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参保的,则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但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新产生的费用。
一、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呢
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用人单位工伤投保情况、鉴定的次数不同,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实际承担。
(1)初次鉴定的费用。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无需为初次鉴定负担费用。
(2)再次鉴定的费用。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
(3)复查鉴定的费用。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鉴定的,申请人同样需要预先缴纳鉴定费用。
二、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的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另外还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三、工伤期间可以补缴工伤保险吗?
可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按照该规定,虽然发生工伤时还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但事后补缴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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