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所以仲裁是可以确认合同无效的,并且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仲裁是一裁终局吗
仲裁被告的是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的,还有二个救济途径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仲裁机构是否能确认无争议合同的效力
仲裁机构能够确认无争议合同的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三、承揽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承揽合同纠纷可以仲裁,根据现在最新的法律规定有纠纷的法律相关机构可以介入,事态严重的话可以对其合同进行仲裁,这样法律才会受到对其进行仲裁。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纠纷中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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