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居住证的租房合同需要写明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申请居住证期限栏怎么填
申请居住证期限栏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居住的时限。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满的使用功能终止。居住期限超过一年的,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申请补办签注进行续期,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全文6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