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上海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营业税:5%税率计征;
2、城建税:7%税率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
4、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5、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6、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上海市地税局事前确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吗?
1、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3、在上海市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上海市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上海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上海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全文7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