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中介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委托人应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报酬。如果未成功完成二手房买卖的中介机构不需支付佣金,但中介促成了合同的成立,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中介人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
未成功完成二手房买卖的中介机构不需支付佣金。如果中介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委托人应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确定的,依照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合同成立是由于中介人提供媒体服务导致的,合同当事人平均承担中介的报酬。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中介人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
中 介 活 动 费 用 由 谁 承 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中介活动费用由中介人承担。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其约定执行。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中介人在中介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中介机构在未成功完成交易的情况下无需支付佣金。但若成功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报酬。若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按照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如果合同成立是由于中介人提供媒体服务导致的,那么合同当事人应平均承担中介的报酬。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中介人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中介活动费用由中介人自行承担,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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