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赔款优惠,是指被保险车辆在上一年度保险期间无赔款的,被保险人续保时可享受保险费的无赔款减免;保险人有多辆被保险车辆的,享受无赔款优惠作为一辆车计算。“免赔优惠”是保险公司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的一种方式。被保险人车辆保险期在一年以上,保险期内无赔偿,车辆所有权未转移的,续保时可享受不赔偿的优惠待遇。计算无赔款优惠时,续保险种与上年不完全相同的,按同险种计算无赔款优惠。续保险种与上年相同,但保险金额不同的,按当年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计算免赔优惠。机动车连续几年无事故的,按应交保险费的10%给予无偿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