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增值税专票付款金额比开票金额少,可以入帐吗?作为全款入账还是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剩余金额不再付款)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老项目,不抵扣,作为滞留票,实际付款金额比入账金额小,同样情况,是否可以入账?
专家回复:
1、增值税专票付款金额比开票金额少,不可以入账。理由: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票应当按照实际交易金额开具,开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涉嫌虚开发票,存在涉税风险。
2、应当按照发票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应当是实际交易金额。
3、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老项目,不抵扣,也不可以入账。理由同回复1。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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