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一、在公司打架被开除可以争取赔偿吗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打架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否则,则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赔偿金与补偿金的区别
劳动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单位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他们的区别在于适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适用于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补偿金怎样计算的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要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应按照以下标准:(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2)计算年限:按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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