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大多数刑事被害人得不到赔偿,一些人因生活困难而上访甚至犯罪的情况,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雪峰代表今日发出呼吁,建议尽快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
彭雪峰介绍说,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本身的限制、案件的复杂性和被告人赔偿能力有限等原因,实践中约有80%以上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从被告人处获得赔偿。虽然我国一些地区目前正在试点推行刑事被害人国家赔偿,但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于实施刑事被害人补偿的主管部门、资金来源、补偿对象、补偿程序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地方对被害人补偿大多无固定的财政支持,也得不到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试点进程事实上举步维艰,更无法在全省或者全国范围内推行。而且,这种补偿存在极大的随意性和很大的差别性,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会因随机补偿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激起新的矛盾。
他建议,通过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加以明确规定。同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专项基金,基金以国家财政预算为主要来源,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同时还可以从罚金、罚没财产、监狱服刑人的劳动收入、法院的诉讼费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吸纳部分资金。
彭雪峰说,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对无法获取刑事赔偿的被害人进行补偿,可以帮助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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