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3.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4.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二、买卖合同交付时间怎么确定
买卖合同的交货时间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后开始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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