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对某些问题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而被协议的效力一般是大于主合同的。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当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主合同解除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在主合同解除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法院是否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
在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审查合同请求的情况下,法院不应予以主动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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