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居住地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开婚姻状况证明需要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2张二寸照片,已婚的需要带上结婚证;离异的,需要带上离婚证;丧偶的,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目前已取消未婚证明。
一、没有结婚证户口本已婚怎么解决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户口簿已婚但未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中还有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然后在第一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就可以拿到新证;登记结婚两年以上的夫妻,如果想补办结婚证,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找登记材料,复印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
二、办离婚证的时候需要结婚证吗
离婚一般是必须带上结婚证的,因为结婚证要收回,如果确实找不到了,则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者补办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军婚女方需要什么证明吗
1、户口簿(女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现已自愿)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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