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自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
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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