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4日,广西环江县人民法院思恩法庭成功调解审结了一起离奇而又复杂的离婚案件,丈夫陆某发现自己抚养了四年半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遂向妻子蒙某追讨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小孩抚养费、医药费共计31524元。经过法官近三小时的艰难调解,一份各方均满意的协议最终形成,蒙某与陆某自愿离婚,非婚生子由蒙某独自抚养,蒙某自愿一次性赔偿陆某各项费用共计15000元。
2014年7月26日,原告蒙某因不甘忍受丈夫及其家人的冷漠对待,一纸诉状将丈夫陆某诉至法庭请求离婚,并要求由被告陆某抚养小孩。被告陆某应诉后,曾经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但原告蒙某一再坚决要求与被告陆某离婚。在挽回婚姻无望后,原本就怀疑婚生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的被告陆某一怒之下要求进行DNA亲子鉴定,经权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被告陆某与小孩陆某某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被告陆某在知道真相后毅然向原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蒙某赔偿被告陆某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小孩抚育费、医药费共计31524元。原本一件简单的离婚案件一下子变得复杂和棘手起来。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以判决结案,可能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矛盾会更加激化,而且判决内容也难以履行,于是抱着决不轻易放弃一丝调解的希望,经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几次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从情、理、法,特别是家庭、孩子利益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的调解。
最终,双方被法官的诚意和精神所打动,达成一份双方都满意的上述调解协议。在签字之际,双方当事人还相互祝福,至此,一个包含了男女双方许多哀怨情缘的离婚案件,在环江法官的巧妙调解下,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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