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处理如下: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将受理,但缺席裁判时将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4、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理离婚?
夫妻一方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通过特别程序宣告失踪或死亡来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如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名下的房产依然归孩子。总而言之,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故意躲藏,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申请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特别程序申请离婚,以宣告对方失踪或者死亡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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