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后还能反悔的。且若尚未完成离婚登记的,可以协商变更,并再次公证。若双方已经领取到离婚证后,一方反悔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协议,其本身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经民政部门予以备案,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同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其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内容应当合法,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该协议中相应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夫妻双方签署后,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则该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也不能据此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另外,若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对该协议反悔的,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法院查明后,确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这对于该请求不予支持。
二、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如果反悔怎么办
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可以反悔。如果在离婚登记前反悔的,可以与对方重新商议。如果是在离婚后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虚假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夫妻双方协商的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就视为真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在领取离婚证时已经生效。
除非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发现之次日起一年内可以重新申请财产分割,否则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协议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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