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曾用名在户口本上已经体现需要证明。
一、改名后能改回曾用名吗
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变更申请书;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二、户口本上有个曾用名还能改名吗
户口本上有个曾用名还能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三、准生证上的名字上户口可以改么
上户口可以改出生证上的名字。这里的改名字只是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上的名字,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的,为了严格管理,不允许随意更改。在孩子落户时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更改,然后将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作为曾用名进行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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