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庭与普通法院有什么区别一:军事法庭与普通法院的区别简单来说普通法院是针对本辖区群众之间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军事法院主要受理审判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案件。此外,还审理涉及军人的普通刑事案件以及军内经济纠纷等案件。军事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区别在于它所针对的群体社会身份不一样。二:普通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三:军事法院:军事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的审判机关,属于国家审判体系的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和民事法院有个很大的区别,在于他们审理案件的时间。普通民事案件,不服审理结果的,可以提起上诉,三级审理最高能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军事法庭就不一样了,军事法庭审理案件的时候,初审就是终审,所有案件一次审理完成。审理案件并决定审判结果。在职权范围内,军事法院可以审判正师职以上人员的第一审,审判涉外刑事案件、高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负责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的审判任务。军事法院可以审理下面几类案件:1、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军内经济纠纷案件和指定管辖的案件。3、受理遗弃伤员案、虐待俘虏案。4、军人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和军事法。
民事法院判决时效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的执行期间为2年。超过两年未执行的,如果美欧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法院不予受理执行。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确定了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最后一天开始计算2年的时效。
附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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