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遭遇“最低消费”令不少消费者头痛。根据今日起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餐饮行业设“最低消费”最高可罚3万元。记者了解到,新政执法遭遇“无人认领”,多部门表示“未收到通知”,目前尚未确认《办法提出的处罚由哪个部门执行。
最低消费变身“套餐费”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11月1日起,餐饮行业设“最低消费”最高可罚3万元。
昨日是最低消费“禁令”实施前最后一日,记者回访广州市内此前存“最低消费”的部分知名餐厅,发现这些餐厅不仅没有取消最低消费,而且在对存最低消费的包厢收费时,服务费和开瓶费一个也不少。
在天河区俏江南天河城店,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包厢订座时,该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晚市包厢人均最低消费250元,另外结账时要加收10%的包厢费。”而在稻香天河城店,晚市包厢也有最低消费680元。该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明天也不会有改变,没有收到任何取消最低消费的通知。”
而在一些餐厅,最低消费悄然变身“套餐费”,与服务费、开瓶费一并收取。翠园餐厅的太古汇店中,晚市包厢最低消费为1980元,当记者质疑,是否将根据商务部规定取消最低消费时,该店工作人员立即改口称,“1980元不是最低消费,是菜价费用,就是一个包厢的套餐费。此外,如果自带酒水,也要收取100元的开瓶费。”
“套餐费”服务费同时收
位于广州塔里第103层月娇轩餐厅也将“最低消费”更名为“套餐费”,规定大厅的“套餐费”不能低于288元,午市包厢的“套餐费”不能低于600元,到了晚市价格将达到人均不能低于800元,同时附加15%的服务费。“我们没有最低消费,这只是套餐费,所以要附加服务费。”该店工作人员表示。
“最低消费取消了,改成服务费了。有的地方居然把最低消费和服务费同时收,这样下来,如果是人比较多需要到包厢聚会,附加的费用算下来都有一两百块,太不划算了。”常在外和朋友聚餐的市民何小姐无奈表示。
由哪个部门处罚尚未明朗
广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今后有关最低消费的投诉或将转移到有权处罚的相关部门执行,“此前我们都依据对霸王条款的方式处理。现在有了管理办法,也能给违规者相关处罚,相信会有更科学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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