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侵害业主权利如何追究
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侵权人不承担的,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物管服务不到位催交物管费怎么办
在实际中,物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还是常有的,但通常业主不应该采用拒绝交钱的方式反抗,生活中遇到这种问题的,应该按如下方式解决:
1、业主该交的费用就先交。
因为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无理且违法的行为,且物业提供了物业服务就有权收物业管理费。
关于这一点,实际中很多业主就是走进误区,以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就可以拒绝交钱,要是拒付较多钱款的话,就有可能被物业告上法院。
2、业主可以收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相关资料证据,然后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甚至可以辞退不负责的物业公司。
3、如果协商不成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确实没有得到改善,那么在收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资料证据后,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通常,物管服务不到位直接跟对方反反映,对方能够及时改善的话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所以提醒业主们千万不要采取直接拒绝交钱的错误做法。
另外,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通常不是损害一户两户,而是较多业主的利益,所以说业主们不是孤军作战,这样的话最好就是好好处理,一般是可以心平气和地解决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业主权益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如果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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