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多久立案,具体如下:
1、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因为债务债权而引发的纠纷,一般情况下到被告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做法更有利于在整个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方可以及时的通过法院进行财产保全,而且被告地的人民法院对这种案件也是具备管辖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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