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部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员工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公司变更后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新公司可以依法与员工解约,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劳动合同有效吗
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劳动合同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被收购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
公司被收购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要看情况:1、如果劳动者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2、如果劳动者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关系由收购的公司承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被并购员工如何办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后,并不代表着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尽管公司被收购,也只是公司的所有者进行了更换,而公司员工并不会有很大影响。因此,公司收购后员工是否得到补偿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首先,公司被并购后,并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且连续计算,工作年限也不受其影响,这种情况下员工是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其次,如果公司被并购后,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高补偿年限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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