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石家庄的胡某终于在去年11月底将最后一笔二手房贷款还给了银行。高兴的是,她想马上和业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谁知道今天,过户手续还是办不成。两年前,胡某得知表哥王某在石家庄市建设北街有一套房子,正在还贷,便打算买这套房子。经了解,该房屋原本不属于王某,而是属于王某的朋友方某。王某还在帮方某还贷,希望能拿到房子。经协商,王某决定将该房屋及其还贷款转让给胡某,即胡某继续以王某的名义偿还方某的房屋,并约定贷款还清后将房屋产权转让给王某,然后王某将房屋转让给胡某。去年11月,胡某按协议还清了最后一笔贷款。此时,方某以与王某有其他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办理房屋过户。胡某对此非常气愤,于是与王某交涉,以王某的名义起诉方某。法院主持民事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方某在王某还清抵押并解除房屋抵押后3日内,将房产转让给原告王某的指定人胡某。
事后,方某和胡某约定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手续。胡某过于信任方某,把房子的所有还款手续都交给了他。胡某没想到,后来,方某单独带着她去房管局申请注销住房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了房产证,然后就消失了。胡某为自己的粗心大意,白白为他人还清了房贷,至今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而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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