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宁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自治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对机动车驾驶人的有罪判决书或者证明机动车驾驶人有罪的司法建议函后,将判决书或者司法建议函、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并报送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对给予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转递处罚决定书,由其驾驶证的发证机关将决定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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