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乡居民参保流程
时间:2023-05-10 08:12:04 3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就业、未参保、未享受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生)。

二、缴费标准。

1、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2、只选一档,一年不变。

3、原参保人未提出变更的,视同上年度档次标准系统自动代扣。

三、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1、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的缴费档次标准全额代缴。

2、缴费困难群体需向村委会、基层人力资源保障事务所(或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相应的当年资格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供养证)。

四、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缴费人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缴费补贴。

五、参保登记。

1、缴费方式。实行银行代扣代缴。

2、参保登记办理机构。已参保城乡居民:农村居民由村委会办理,城镇居民由基层人力资源保障事务所(或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或当地指定的其他基层机构)办理。新参保城乡居民:邮储银行代办网点办理。

3、参保提交资料。新参保人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交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原参保人变更缴费档次等信息的,需提交身份证。不变更的,只需提交足额的缴费存折。

4、缴费办理。按个人选定缴费档次,到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网点,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个人缴费存折。

5.银行扣缴。从20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由代办银行直接从个人缴费存折中代扣代缴。参保人扣费期内仍未参保缴费的,视作自动停保。

六、变更缴费账户。原参保人变更个人缴费账户的,持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身份证、社保专用折(蓝色)到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网点柜台直接办理变更手续。若变更家庭户缴费账户的,应同时提交本户所有参保人身份证、社保专用折(蓝色)。

全文7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最低生活保障 最新知识
针对江门市城乡居民参保流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江门市城乡居民参保流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