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养老金基本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未定期领取社会养老待遇,并符合缴费年限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组成,支付终身。
二、领取养老金手续办理。
参保人达到60周岁时,缴纳当年城乡居保保费后,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个人账户专用折到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网点柜台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申请。
三、养老金生存资格认证。
已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每年需办理养老金生存资格认证手续:
1、生存资格认证时间:每年9至11月
2、提交资料:个人身份证和《待遇资格证
3、生存资格认证机构:村(居)委会、社区或当地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
逾期没有进行养老金生存资格认证的,从当年12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
四、丧葬费和抚恤金办理。
1、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为一次性每人500元。
2、提交资料:参保人死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申领人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参保人死亡一次性待遇继承证明书(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人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到邮政储蓄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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