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的管理机制。对绝大多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对极少数具有垄断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直接管理。而这极少数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检验、检测、评估(或评价、评审)、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垄断性的服务。
经营服务性收费机制主要由市场形成,这完全没错,但对于绝大多数之外的极少数垄断服务收费机制实行政府直接管理,笔者持保留意见。显然,垄断性行业的收费比绝大多数非垄断性行业更不规范,更需要治理,而非垄断性行业本就已经在市场化上达到了一定程度。因此,发改委此番表述让人感到有些不痛不痒,更何况后面罗列的垄断性行业也不少了,还有等这样的字眼
问题关键就在于:政府直接管理是破除垄断的良方、甚至是最佳方法吗?
政府的概念很宽泛。其中,发改委应当是主要管理者之一,因为发改委设立之初的主要职责就有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人们当然愿意相信,发改委等政府部门出台这些文件的初衷是好的。人们当然也愿意相信,政府部门都是公平和公正的。但政府能否合理定价,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大千世界,市场信息瞬息万变,完全市场化的东西的价格也必然处于上下左右高低来回波动中。政府官员能力确实比普通人强,但作为一个整体,并不比群众的智慧强,更不要说胜过市场这一无形之手了。如果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臻于完善,发改委调油价怎么还会引起那么多争议?
发改委这份通知中罗列的垄断性服务包括了评估,而评级机构近日在海外也引起极大争议。国际三大评级机构被认为在希腊主权债务危机的恶化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落井下石的作用,而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华尔街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却总能获得高评级。欧盟委员会总结出的一大教训就是:欧盟今后将加强对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并考虑成立欧洲自己的信用评级机构,打破美国三巨头的垄断局面。
对于市场自己能解决的问题,政府还是应尽量少插手。政府该管的事应主要是市场机制无法管好的,如国防、立法、教育等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行政垄断是所有垄断中最难根治的,正如发改委这份通知所明确的,此次治理规范的重点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反垄断,政府不应缺位,但也不宜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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