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在分手后抚养权归谁?
时间:2023-06-21 10:34:25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在分手后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同居期间生了孩子该怎样抚养

同居期间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是:

1、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协商一致确定;

2、协商不成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优于母方,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二、如果一方因为吸毒离婚,子女会判给谁呢

离婚后子女会判给谁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方的吸毒行为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加以考虑。

三、无效婚姻的后果都是怎样的

(1)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如,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发生姻亲关系。

(2)对子女的法律后果: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是,无效婚姻男女所生的子女不认为是非婚生子女。婚姻被宣告无效,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同时,当事人必须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当事人不能就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财产的处理:无效婚姻的当事人虽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同居期间会有各种收入,会形成共有财产,或负有一些共同债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于这些财产或债务,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时,不是将财产绝对平均地一分为二,而是要考虑到双方对该无效婚姻的形成及存续等有无过失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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