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原合同作废。合同终止后,合同原件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
一、租房合同卖方提出退房,如果退房该怎么办?
不用收回,租房合同到期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对双方都没有了约束力,这时的合同相当于一般的纸,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如果存在尚未解决的纠纷,合同还是有效的,但也不用收回。需要收回的只是合同涉及的标的物,并不是合同本身。
二、合同复印件是否有效
合同复印件是有效的。复印件通常情况是不具有证明力的,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与原件一致,能形成相应的证据链,那么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之后合同原件丢失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人过世后租赁合同作废吗?
人过世后租赁合同不作废。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受法律保护。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但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自动成为新产权人,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继承人无权收回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7种类,即: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合同终止;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债务;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方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况,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一方死亡后终止合同效力或不约定一方死亡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似乎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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