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你们!被告人宁某在庭审现场流着悔恨的泪水对自己的岳父母(刑附民原告人)说。新婚夜新娘王某索要惨遭杀害,新郎宁某逃亡七载终究难逃法律制裁。日前,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别的故意杀人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宁某系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迁桥乡居民。2000年,被告人宁某经人介绍与被害人王某谈恋爱。2001年,宁某按约定出钱在王家建好新房,准备于2002年1月举行婚礼,婚礼前王某提出要宁某拿4万元才肯结婚,宁某不同意,双方不欢。婚礼当晚,新人入洞房后,王某又提出要宁某拿4万元后才与其同房,二人发生争执。宁某一气之下骑在王某身上,卡住王某脖子直至其死亡,宁某自杀未遂后逃离现场,于2009年6月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宁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重庆四中院依法判处。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鉴于本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且被告人宁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损失,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遂依法对被告人宁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该案已于1月20日宣判,被告人宁某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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