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在新婚喜悦中的李健怎么也没有想到刚刚新婚3天的“妻子”竞不辞而别,和他玩起了“躲猫猫”。人财两空的李健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新娘”王艳和“岳父”王书安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返还彩礼并赔偿损失共计43000元。
原告称被告骗婚
李健在法庭上说,在王艳的舅舅张桂州的撮合下,2008年11月3日,他与王艳订婚。为了表示对王艳的爱慕,李健家给王艳家11000元彩礼,暗示着万里挑一的意思,还给王艳买了白金戒指,预示着两人的感情永恒。想早报孙子的李家催促他们早点完婚,王艳只是口头上答应,但以种种借口推脱不办结婚证。在媒人张桂州的说和下,李健和王艳于2008年12月28日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新婚”之夜,王艳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同李健圆房。李健也没有勉强“妻子”,此后的两天均是如此。第四天,王艳就不辞而别,李健多次找到王艳希望她回来,都被王艳以工作忙不能回去为由拒绝。
被告称原告倒打一耙
王艳在法庭上说:“我没有骗婚,李健是胡搅蛮缠。”在接下来的陈述中,王艳称,她之所以在“婚后”的第四天“出走”是因为单位老板要她上班,否则就要开除她。离家是事出有因,没想到李健家不依不饶,多次到其工作单位采取堵门等方式对她进行威胁,严重影响了茶吧的生意,老板只得将她解雇。丢了工作的她觉得李健太小气,不愿意再和他一起生活,并且已经退还李健家15000元彩礼。李健的行为完全是倒打一耙,并且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已经将李健反诉到法院,要求李健赔偿她各项损失15000元。
舅舅“出卖”外甥女双方达成调解
正当双方争论不休时,戏剧性场面出现了,王艳的舅舅张桂州突然出庭作证,“出卖”了外甥女王艳,一举“扭转乾坤”。
张桂州在作证时说:“我是王艳的舅舅,也是王艳和李健的介绍人,他们之间的事我比较清楚。”
当法官问及双方彩礼的给付和返还情况时,张桂州说:“在结婚前后,李健家总共给王艳家13800元,给王艳买白金戒指一个,价值2000元,我多次找到王艳劝她回心转意,都被她拒绝了,我就劝她将彩礼还给李家,她就说我多管闲事。”
王艳对于舅舅“倒戈”感觉很尴尬,她说:“舅舅今天作为证人到庭讲述的内容,和事实相距甚远。他是吃里扒外,替外人说话,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她和李健之间的矛盾”。庭审结束后不久,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王艳于2009年12月31前返还李健15000元彩礼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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