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父母对于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其他亲属自愿抚养的也可以,但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所以不能够要求姑姑和叔叔承担抚养责任。
一、直系亲属是什么?
哪些人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血亲指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由此可见,兄弟姐妹之间不属于直系亲属,而是属于旁系亲属。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由此可见,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拥有孩子的法定抚养义务,其它人可以自愿抚养,像叔叔抚养侄儿,就是一种自愿抚养。即便是孩子父母去世,作为父亲的弟弟,叔叔对侄儿也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其他人不能强迫其抚养。如果孩子没有人抚养的话,法院会指派有关机构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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