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由执行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由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或由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执行合伙人或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的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对于租赁房屋,提交一份租赁协议副本和一份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书副本。房屋为城市房屋,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非城市房屋,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证明。出租人为酒店、餐厅的,应当提交酒店、餐厅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将军用房地产用作住宅,应提交军用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
如果将住宅改为商用房,应经规划部门批准。经济适用房、社区办公室和车库不得用作营业场所
合伙企业超出企业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变更营业场所的,迁入新的营业场所前,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法人或其他组织任命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代表发生变更,则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副本及其继任代表的继任任命书。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应当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授权机构颁发的每位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并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设立登记时依照合伙协议规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如果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合伙协议以及所有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额的确认书。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对其认缴或者实缴出资的确认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全文7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