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申请需要提交清算人提交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1、清算人提交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文件集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首先,全体合伙人应当在清算期限内,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合伙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合伙企业登记证书以及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10日内,审核并公告合伙企业是否符合注销登记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全体合伙人发出准许注销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最后,合伙企业应当在收到准许注销通知书后1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登记申请,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因此,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文件集合包括申请书、合伙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合伙企业登记证书以及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等文件。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申请书、合伙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合伙企业登记证书以及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等。在清算期限内,全体合伙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向其提交相关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书后10日内审核并公告合伙企业是否符合注销登记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全体合伙人发出准许注销通知书,并予以公告。合伙企业应当在收到准许注销通知书后1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登记申请,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规定,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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