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受处罚,然后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最后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购房发票是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房发票不一定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要看购买对象。如果购买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方一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除此之外的单位或个人购买房屋,销售方一般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主要有:
1、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若需使用,需得到批准之后由税务机关代开;而普通发票则可以由已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
2、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单价和价款等内容;而普通发票还包括了税务登记号,但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3、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但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还是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只能在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
4、印制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而普通发票是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指定印制的;
5、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而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二、防伪税控设备丢失需要处罚吗
防伪税控设备丢失不需要处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三、工伤赔偿原始发票丢了怎么办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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