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被依法逮捕的,只能说犯罪嫌疑很大。办案机关收集的证据足以定罪量刑,但不能过于绝对认为构成犯罪,应积极联系律师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出具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哪些情况下诈骗罪会被加重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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