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1.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或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二、菏泽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三、菏泽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受理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核准
对受理人员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
发放通知书
打印、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
公示
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广告发布登记信息
四、菏泽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办事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4楼综合受理窗口Z01-14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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