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长寿)今年3月至明年2月,成都市社保局启动2010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查认证工作。在这段时期的法定工作日里,成都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均可到街道、社区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认证。本次核查对象为,凡在2009年度12月31日前,在成都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办理离退休(退职)待遇领取手续或其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领取手续的人。
核查时,离退休人员本人须持《身份证》、《社保卡》、《成都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就地就近办理。核查系统全年开放,全市通查通验、随到随办,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核查期内未办理核查认证的人员,从次年3月起暂停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
2009年度未核查人员或《社保卡》被锁的,请及时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核查点办理补验证。待补验证后的次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保卡》24小时后恢复使用,工伤待遇在2个月内补发并恢复发放。在核查时,如果《社保卡》遗失、损坏的,应先补卡后办理核查手续。无《社保卡》的省属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各类供养直系亲属等,核查时应出示《身份证》、《联系卡》及社保编码;破产、改制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金的,须每月由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保编码到核查点办理;居住在成都市以外的人员,须向核查点提供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异地协查通知书》或《居住证明》;在国外或境外暂居或定居的,须向核查点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处),驻香港、澳门公署出具的《健在确认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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