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限取得的财产,而退休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之一,如果是退休工人要离婚的,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一、夫妻离婚股权归谁? 股权如何分配?
如下的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或买卖取得的股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夫妻二人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股权等。股权在离婚时,应先确定财产性质,如果是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离婚前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前后财产分割。如下:1、离婚前,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要区分开,不能进行分割;2、离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也没有分割的理由,两人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不再具有分割财产的基础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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