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两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之日或者被起诉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期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有无追索权吗
商业承兑汇票有无追索权。
国际贸易结算,基本上是非现金结算,汇票是国际商务中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在国内贸易中,卖方通常在没有结清帐户的情况下先发货,标明货款金额和支付方式的商业发票随后跟到,买方通常可以在不签署任何承认自己义务的正式文件之前先获得货物。相反,在国际贸易中,由于缺乏信任,买方在获得货物之前必须支付货款或者做出支付的承诺。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获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即期商业汇票和远期商业汇票。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
汇票业务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具有调整信贷结构、引导资金流向的功能。票据市场所独具的特征之一就是能够通过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货币市场中惟一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子市场。金融机构同时参与票据市场及其他银行间同业市场,使整个货币市场具备了坚实的实体经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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